貸款結算后,擔保人的征信將在T+1日更新。更新內容主要是顯示已結算,擔保記錄不予消除。貸款人還完貸款,再辦理結清證明后,擔保人的義務就結束了。如果借款人無法償還貸款,銀行或金融機構也可以要求擔保人償還貸款,因為擔保人需要承擔相應的擔保責任。以上就是擔保結清后征信還顯示嗎相關內容。
擔保人的責任有哪些
1、民事責任:擔保合同為主合同,主合同不成立,擔保合同無效。保證合同另有規(guī)定的,按照規(guī)定執(zhí)行。債務人、擔保人、債權人在擔保合同確認無效后,應當按照其過錯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;
2、連帶責任:連帶責任擔保人和債權人沒有約定擔保期限的,債權人有權利要求擔保人自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6個月內承擔擔保責任;
3、擔保責任:當事人在擔保合同中約定,債務人無法履行債務的,擔保人應承擔擔保責任,為一般擔保。一般擔保人可以拒絕對債權人承擔擔保責任,債務人的財產可以依法強制執(zhí)行,債務仍然無法履行,直到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仲裁。
擔保人應注意什么
1、一般擔保的擔保人對擔保人履行義務,債權人忽視行使權利的,在一定范圍內免除擔保人的擔保責任;
2、保證債務人的信任是保證存續(xù)的基礎。所以,一旦債務人發(fā)生變更,擔保人一般不再對債務承擔擔保責任。未經擔保人書面同意變更貸款合同的,擔保人不承擔責任;
3、在商業(yè)銀行和借款人的貸款過程中,新貸款和舊貸款的協議時常發(fā)生。根據主合同主要內容變更的原則,擔保人不再承擔責任。新貸款償還舊貸款屬于主合同變更,擔保人不承擔民事責任。但如果舊貸款擔保人是新貸款擔保人,則不能免除擔保人的責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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