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上海證券交易所,在每個交易日的9:30-11:30和13:00-15:30接受大宗交易申報,16:00-17:00接受次交易日清算的成交申報;
2、深圳證券交易所,協(xié)議大宗交易的申報時間為每個交易日的9:15-11:30和13:00-15:30;定價大宗交易為每個交易日的15:05-15:30。
大宗交易的注意事項
1、大宗交易必須在交易所的交易日進行,如果證券有漲跌幅限制,進行大宗交易時證券的價格必須在限制范圍以內。如果證券沒有漲跌幅限制,進行大宗交易時證券的價格必須在上一個收盤價的上下浮動30%的范圍以內或者是在當天最高成交價和最低成交價之間。最終成交價格由買賣雙方協(xié)商議價并由交易所確認后方能成交;
2、大宗交易的成交量可以在收盤后算作成該證券的成交數(shù)量,但是成交價格不得計為收盤價。而且大宗交易不能納入指數(shù)計算,因此并不會對指數(shù)造成影響。